为了加强学院车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公务用车“规范、安全、节约、高效”,特制订本规定。
一、车辆使用范围
1、院领导公务活动。
2、学院指派人员参加重要公务活动。
3、学院老干部活动用车。
4、学院职工危重病号用车。
5、其它确需用车的公务活动。
二、车辆调度管理
1、车辆执行公务由院办公室小车班统一调度管理。
2、院领导用车按相对固定的原则安排车辆。
3、部门执行公务需要用车,应提前向院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小车班班长签发“派车单”,驾驶员在接到“派车单”后,严格按照出车时间、线路、目的地安全行车。用车部门不得要求驾驶员违反“派车单”任务出车,任务变更须报经小车班长同意。院办负责人可根据工作需要调车。驾驶员不得不经同意私自出车,否则,后果自负。
4、车辆外出执行任务返回后,驾驶员应及时向派车人员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小车班班长审核与车辆有关的费用,经院办负责人审核后送院领导批报。
5、驾驶员出车时原则上驾驶自己保管的车辆,院办可根据工作需要调配车辆和驾驶员。驾驶员公差(不驾车)或请假,其保管车辆的所有证件、钥匙须交小车班暂存。
6、商务车使用由学院分管领导安排。
7、本院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学院主要领导批准。
8、驾驶员出车应做到优质服务,谦逊待人,遵守工作纪律。
三、车辆安全管理
1、小车班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做好安全行车的监督检查工作。
2、驾驶员要经常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认真执行有关法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出车前和执行任务后,驾驶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各部位设备的完好情况,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四、车辆用油管理
驾驶员要节约用油,市内加油凭“加油单”定点加油,出差在外加油应预作申请。小车班按月对车辆进行里程、油耗登记,驾驶员应予积极配合。对于降低油耗者应予以表扬和奖励。
五、车辆值班规定
1、节假日、星期天和下班时间,驾驶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驾驶员应随叫随到。节假日院小车班安排固定值班车辆,有特殊情况院办统一派车。
2、值班期间,驾驶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无故脱岗。
六、车辆保管与维修
1、驾驶员对所驾驶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车辆在校期间应按指定地点停放,要确保财产安全。
2、驾驶员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和清洁,发现车辆有故障,自己应首先进行修理,确实无法修理的,须经小车班班长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并报经院办和学院领导同意,到学院指定维修部门维修。
3、车辆在途中发生故障需要修理的,须经随车人员确认,一般维修由小车班长核准,重大维修应由办公室报院领导,经同意后办理维修事项,维修后持有效发票、更换零配件的清单及更换的旧零配件向院办负责人汇报,经确认后办理报销手续。
4、驾驶员须及时办理本人所驾驶车辆的年审、养路费缴纳、车辆保险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