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商务局“法律进机关”活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科室、局各直属企业:
为配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法律进机关”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滁州市商务经济发展大局和法治建设进程,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相关商务法制知识,推进商务法律、法规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全市商务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商务法制环境。
以服务大局、科学把握、求实创新为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全市商务经济“十一五”总体规划目标和中心工作,从实际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中提高;坚持权利与义务并重、守法与依法维权并重,坚持创新工作思路、创新方法手段,全面提高商务法治水平。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1、总体目标:确立商务法治理念和法律在调整对外经济贸易关系和内贸流通管理中的基础主导地位,围绕“十一五”期间商务经济工作重点,立足于商务队伍依法行政的职能定位,广泛深入开展商务普法,争创“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机关公务员争当“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
2、主要任务:紧密结合全市商务工作和执法实践的需要,结合商务普法的新形势、新任务,广泛、深入、持久地宣传、学习商务法律法规,以适应商务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大局。
3、具体任务:
(1)深入开展商务法治理念的普及工作。深入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局直属公司、全市商业企业、外资企业、进出口企业等企业的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力度开展治理商务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整治工作;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倡导诚实守信原则,营造鼓励支持自主创新的氛围;促进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
(2)深入开展“阳光政务”主题活动。加强商务行政法律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提高商务依法行政程序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程度,向社会公示办事内容、条件和程序,切实落实商务行政的阳光运行;促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强化对商务系统行政执法的监督;大力发展网上行政,扩大公共行政资源,让社会普遍了解商务工作和主要商务经济法律。
(3)深入开展对商务相关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及时学习、宣传国家重大商务政策、专项法律、法规,把握商务法制的脉搏。紧密结合商务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务法律法规。
(4)坚持学习体制化,大力开展商务法治实践活动。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培训纳入商务法制学习的正常轨道,进一步落实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工作。坚持开展商务普法实践活动,广泛、深入、持续地学习商务法律法规和各项相关政策。
三、对象和内容
商务普法的对象为局机关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全体人员。
主要内容:一是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商务法治理论以及与对外经济、内贸流通管理密切相关的商务法律法规。二是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知识特别是与商务工作相关的各综合大法和各专项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商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地方法规及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三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四是培养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提高规范劳动用工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识。五是加强和规范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法律进机关”活动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阶段。2006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教材准备和组织发动工作。
2、实施阶段。2007年至2009年,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确定学习任务和普及内容,做到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扎实认真组织实施,讲求实效。具体内容包括:每年组织举办1~2期商务相关法律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对法律法规灵活运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商务局的商务法律素质和知法守法、依法经营的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商务法律法规的应用水平,增强自觉学习意识。
3、考核迎查阶段。2010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计划,组织考核,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迎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的检查。
五、组织与领导
1、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王小林同志任组长、局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全市商务系统的依法治理和普法教育工作,下达工作任务,检查监督工作的进展。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副主任刘必利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市商务领域“法律进机关”活动的各项日常工作。
2、确定局机关学法带头人。祝祖刚、吴紫阳、刘必利、王伟、方皓亮等五位同志为局机关学法宣传骨干。
3、确定普法工作联系人和通讯员。为便于联系和交流,确定局办公室方浩亮同志为普法学法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3025275,传真3028907);同时担任通讯员,宣传“法律六进”工作,传播信息;鼓励和倡导其他工作人员加入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
滁州市商务局
2006年11月29日
报:滁州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