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商务局
索 取 号
:
MA021070601200607001
内容分类
:
发布文号
:
皖商技字〔2006〕23号
发文日期
:
2009-2-20 16:03:24
关于转发《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出口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商务(外经贸)局,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现将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出口工作的通知》(商办服贸函字〔2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继续认真做好技术出口在线登记工作。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商务厅科技处。
联系人:胡恒长;联系电话:0551-2831217。
特此通知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信息来源
:滁州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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