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四个制度”确保基层医药卫生体制
综合改革规范推进
为了确保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顺利推进,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和县基层医改领导小组要求,结合来安实际,县财政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四个文件,确保改革规范实施。
一是制定了《来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办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范围、补偿渠道、任务核定、收支核定、各级财政投入责任和监督管理,作了具体规定。
二是印发了《来安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暂行办法》。对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收支管理、资金拨付流程和方式、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从9月1日起,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国库集中收付。
三是印发了《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账户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8月31日下午3时前冻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有银行账户,5时前撤销所有银行账户,账户余额全部缴入县财政专户。从9月1日起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是印发了《关于规范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收入上缴的程序和管理要求,规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所有收入要应缴尽缴,严禁截留、隐匿,坐收坐支,违者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安县财政局 冯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