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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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文号   发文日期2010-08-30
天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对部分村(社区)“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活动开展以来,根据上级要求,天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分别于2009年底和2010年初,制做了近200块“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公示牌”,由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根据本镇村和社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发,并选择村(社区)办公场所较为醒目的位置悬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公示牌,是滁州市司法局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法律援助品牌工程的重要内容,局领导高度重视,十分关注,为了使“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普及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它应有的作用,近期天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便民公示牌”的普及情况进行了抽查,分别抽查了杨村、石梁、大通、金集、仁和五个镇。

从抽查情况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公示牌”进社区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司法所负责人对“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不够重视,对便民服务在基层村(社区)的影响力认识不足,以致公示上墙督促工作不到位,影响了公示的实际效果;二是个别村公示牌公示上墙后管理不到位,损坏严重;三是个别村公示牌安装在村办公室内,公示效果受到一定的影响。

天长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督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与村两委领导交换了意见,并要求存在问题的村和社区加以整改,以使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公示工作得到全面扎实的落实。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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