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重“四个”建设,规范工作运行。一是注重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注重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选人标准,组织选调12名业务精通的原纪检组组长、3名优秀军转干部、8名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副科级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组和工作室。同时,争取财政资金30余万元统一购置办公设备,配备公务用车,使派驻机构和工作室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得到保障。二是注重制度建设,严格工作程序。出台《对市直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监督暂行办法》、《派驻机构和工作室工作运行规则》、《派驻机构和工作室信访举报工作基本制度》、《案件检查工作规范》以及工作流程图,汇编成册,人手一本,促使派驻机构和工作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注重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开展集中培训,由市纪委各业务室负责人结合纪检业务进行授课,做到学以致用;安排参与市重点工程建设督查、工程建设领域问题排查以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等工作,为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提供条件;抽调派驻机构和工作室人员到委局机关业务室锻炼,切实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四是注重作风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在市纪委增设干部室,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在派驻机构和工作室干部中开展“做公道正派之人,建公平正义之家”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讨论,查找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建立日常报告、工作督办、工作纪律、绩效考核等制度。
二、突出“四项重点”,强化工作职能。一是突出办案工作重点,做到查案强廉。将查办案件纳入派驻机构和工作室年度工作考核,坚持定期交流办案经验、集体评审案件质量,切实增强派驻机构和工作室查办案件的主动意识、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市纪委实行全市案源线索统一管理,及时安排派驻机构和工作室调查核实其所辖地方和单位违纪违法行为,抽调派驻机构和工作室人员参与委局机关案件查办工作。2009年以来,派驻机构和工作室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8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挽回经济损失14万元。参与委局机关查办案件12件。二是突出信访工作重点,做到信访警廉。依托派驻机构和工作室抓好基层信访监督工作,明确工作室开展信访监督工作的定性和量化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信访举报超前防范和警示提醒作用。2009年10月份以来,5个工作室共承办信访件14件。三是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做到监督促廉。重点加强对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党政主要领导、管钱管物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督促整改到位,并严肃追究责任。2009年以来,派驻机构和工作室共参与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各类监督检查17项,纠正违规行为4起,提出监察建议12条。四是突出宣教工作重点,做到教育倡廉。开展当好“廉助手、廉内助、廉管家”、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等活动,举办“雪梅赞洁”廉政文化进社区文艺汇演,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发挥“四大作用”,彰显工作成效。一是发挥“1+1>2”作用,激发工作活力。资源重组后,改变原派驻机构由市纪委、监察局和所驻部门“双重领导”体制,由市纪委、监察局实行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和工作室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市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培训和后勤保障等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既整合了资源,弥补“单兵作战”的不足,又减少了人为干扰因素,有效激活纪检监察工作活力,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发挥沟通协调作用,畅通工作渠道。资源重组后,派驻机构和工作室通过召开工作例会等活动,加强所辖镇与市直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交流,指导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并及时向市纪委、监察局汇报情况,起到联系左右、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三是发挥指导督查作用,促进工作落实。工作室运行后,通过参与所辖地方和部门的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提高了监督效力。派驻机构通过重点巡查和列席重要会议等制度,采取调度会、实地督查、设立公开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大对所派驻部门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过去部门存在的监督不力和不利于监督的问题。四是发挥服务保障作用,推进工作开展。通过对农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各镇(街道)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通过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督特别是标后监督,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行为发生,保证工作廉洁、安全、优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