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是滁州市帮扶民族村的重点县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会精神,定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民族乡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省、市会议和“十一五”规划要求,结合定远县实际,对200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没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的3个民族村,实行领导包保单位对口帮扶的工作责任制,并以县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建立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帮扶责任制的通知〉〉(定办发[2010]21号)。联系领导和帮扶单位多次深入三个村进行调研,并会同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民族村实际情况制定了达标方案。
据统计,到目前为止,该县民委委员等帮扶单位共帮扶上述三个民族村合计12个项目总计250万元,目前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