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
索 取 号MA001020503201002004   内容分类政府办文件
发布文号滁政办〔2010〕13号   发文日期2010-02-26
关于加快推进2010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提高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水平,促进百亿粮仓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2010年水稻育插秧机械化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行政推动,促进机插秧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目前,我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正处于全面推广的关键时期。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将水稻育插秧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确保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组织、有监督,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和责任到位。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机插秧良好氛围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机插秧技术,利用送科技下乡、庙会、科普赶集、现场会等形式推广机插秧技术;充分发挥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机插秧专业服务组织的示范带动作用,营造机插秧良好氛围。
  三、实施重点补贴,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
  在中央和省购机补贴的基础上,各县(市、区)可以对购买插秧机的农民再给予一定的累加补贴,对于农民购置育秧软盘以及采取机插秧作业的农户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贴,以减轻农民的经济压力,调动农民购买、使用插秧机的积极性。引导和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农机大户购置高性能乘座式插秧机,提高生产率,提高作业效益。地方财政可适当增加对购买高性能乘座式插秧机的补贴。
  四、搞好农机农艺结合,充分发挥各方面作用
  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主动和农业部门合作,建立合作机制,邀请农艺人员参加水稻育插秧试验示范和技术指导工作,共同研究制定机械化育秧和插秧技术方案,指导推广应用机插秧技术。要督促农机企业提高机具质量,搞好机具供应、操作维修、机手培训,完善售后服务。
  五、加快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提高作业效益
  要贯彻落实好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农机发〔2009〕6号),引导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着力培养一批规模大、机制活、服务能力强的水稻机插秧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合作社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和一条龙服务,依托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加快机插秧推进步伐。
  六、强化目标管理,继续实施激励机制
  2010年,全市水稻机插秧面积要力争完成100万亩,插秧机保有量4500台,新增1180台(任务分解见附件),要消灭机插秧空白村,省、部级示范县要做到2个以上行政村实现机插秧整村推进(机插秧水平达70%以上)。继续实施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快谋划、快安排、快实施,结合农机富民工程评比,对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到位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使我市水稻机械化栽植水平有更大的提升。

  附件:2010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指导性任务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

2010年全市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指导性任务

(万亩/台)

单位

机插面积

插秧机

保有量

其中今年新增

天长

37.5

1886

350

来安*

15.5

637

185

全椒

16

672

180

定远

8.5

393

130

凤阳*

11.5

449

180

明光*

6.5

269

110

南谯

4.2

178

40

琅琊

0.4

16

5

合计

100.1

4500

1180

注:“*”号是部级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县

“△”号是省级水稻育插秧机械化示范县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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