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
为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加快“大滁城”建设步伐,自2008年起,市本级综合财政拟增加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预算安排,本年度安排不低于8亿元,并保持以后年度按一定比例增长,用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偿还到期银行贷款本息。资金主要来源为城市建设维护税收入、土地出让金收益、各项建设规费等基金预算收入。请予以审议批准。
特此报告。
滁州市人民政府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